ODI( Overseas Direct Investment,ODI),即“境外直接投资”。
ODI是指国内的企业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后,通过设立、并购、参股等方式在境外直接投资,拥有或获得境外非金融企业的所有权、控制权、经营权等权益。
简单来说,境内机构投资港澳台地区或其它国家和地区的企业时,无论是新设公司还是并购股权,只要涉及直接或者间接取得境外公司所有权、控制权或者经营管理权的,就需要去相关部门进行境外投资备案。这里的“相关部门”主要包括:商务部门、发改委和外管局(银行)三大部门,而境内机构只有完成ODI备案,并从前述部门分别取得《企业境外投资证书》、《境外项目投资备案通知书》和《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证》后才能实现海外公司的合法设立、资金的合规出境等目的。相关部门的监管重点及相关法规如下图所示:
1、境内机构对外投资时,有汇款到境外的需求,银行会要求企业提供ODI备案文件,银行才会同意进行汇款操作;
2、境内机构的国外子公司在开立当地的银行账户时,当地银行可能会需要内地母公司打一笔款项到该账户作为激活款,则境内母公司要提供ODI备案证书,银行才会同意汇款到境外;
3、如果境内机构在海外设立的子公司,有再返回国内设立外资企业的需求,在国内新设外资企业开立外汇银行账户时,银行会要求提供之前国内公司对海外子公司投资所申请的ODI备案文件;
4、境内机构投融资需求较大,需要合并财报时,需要做境外投资备案,才能合理地将境外子公司业务并表。
由此可以看出,境内机构在对外投资、经营过程中,尤其是出现资金跨境流动的情况时,均需要出示ODI备案文件,而根据《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》第二条,前述“投资”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:
(1)获得境外土地所有权、使用权等权益;
(2)获得境外自然资源勘探、开发特许权等权益;
(3)获得境外基础设施所有权、经营管理权等权益;
(4)获得境外企业或资产所有权、经营管理权等权益;
(5)新建或改扩建境外固定资产;
(6)新建境外企业或向既有境外企业增加投资;
(7)新设或参股境外股权投资基金;
(8)通过协议、信托等方式控制境外企业或资产。
项目投资情况分类
国家对于境外投资项目出具了相应的指导意见,明确将境外投资项目分成了鼓励开展、限制开展和禁止开展三类情况。
申请条件
1、投资主体和成立时间符合要求;
2、投资主体需要为我国境内依法成立的企业且成立时间满一年;
3、股东背景、资金来源、投资要求真实性要求;
4、审查要求说明境内股东或合伙人背景、资金来源(例如:自有资金、银行贷款、以募集资金等合规方式获取的资金)以及境外投资项目真实性的,且需要境内企业提供银行流水等资金证明文件。
财务要求
最近一年独立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不能出现亏损;净资产回报率最好高于5%,同时资产负债率最好低于70%。
ODI类型
1、国内实际控制人身份证,股东营业执照(扫描件-必须提供);
2、企业营业执照(扫描件-必须提供);
3、境内企业章程(扫描件-必须提供);
4、国内公司的营业范围及介绍;
5、出具相关决议;
6、境外公司信息(名称,营业范围);
7、追溯至最终实际控制人的股权架构图;
8、境内公司的资金来源证明,财务数据或审计报告;
备注:提交项目审核过程中根据两个部门的要求补充相应资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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